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该如何办理?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在会计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它们记录了企业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的情况。下面为你分别介绍它们的办理方法。 首先说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它就像是经济业务的“第一手证据”。办理原始凭证有一定的要求和流程。在取得原始凭证时,要确保凭证的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比如,你去购买办公用品,取得的发票就是原始凭证,上面的这些信息都要完整准确。 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以上所提到的各项要素。如果原始凭证出现错误,不得涂改、挖补,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再来说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办理记账凭证时,首先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审核无误后,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确定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编制会计分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对记账凭证的内容和填制要求做了详细规定。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等。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在实际操作中,办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都需要严谨认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