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在了,媳妇有义务照顾公婆吗?
我老公前段时间意外离世了,现在公婆年纪大了,生活上需要人照顾。我自己也有工作和孩子要顾,经济和精力都有限。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义务去照顾公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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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儿媳在丈夫去世后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去照顾公婆。 在法律概念里,赡养义务主要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明确指出了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子女,而儿媳和公婆之间是基于婚姻关系建立的姻亲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主体。也就是说,儿媳对公婆原本就不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 当丈夫去世后,这种因婚姻形成的关联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儿媳继续承担照顾公婆的责任。不过,从道德层面来讲,许多儿媳出于亲情、感恩等因素,会选择继续照顾公婆。并且,如果儿媳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儿媳在尽了赡养义务的同时,也获得了相应的继承权利。总之,在丈夫去世后,儿媳照顾公婆并非法律强制要求,但如果照顾则可能会享有一定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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