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过世后,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我丈夫前段时间去世了,现在公婆要求我继续赡养他们。我自己经济条件也不太好,还有孩子要养。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丈夫过世后我到底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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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儿媳妇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赡养义务通常是基于特定的亲属关系而产生的。一般来说,法定的赡养义务存在于子女与父母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明确指出的赡养义务人是子女,儿媳和公婆之间不存在这种基于血缘关系的直接法定赡养关系。所以,当丈夫去世后,儿媳从法律上并没有必须赡养公婆的责任。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比如长期在生活上照料、经济上供养公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儿媳在尽了赡养义务后,在继承公婆遗产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综上所述,丈夫过世后,儿媳妇没有法律规定的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如果尽了赡养义务,会在继承方面获得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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