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失踪期间养老金怎么办理?

我家老人失踪了,不知道在他失踪这段时间养老金该怎么处理。是继续领取,还是要办理什么手续停发?如果之后老人又出现了,养老金又该怎么算?我实在搞不清楚这些,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养老金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老人失踪期间,养老金的办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失踪后,在下落不明期间的待遇会有相应处理。一般来说,从失踪的第 2 个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金。这是因为养老金是发放给在世且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当老人失踪后,其生存状况不明,为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所以采取暂停发放的措施。 如果失踪人员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应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养老金。这里的利害关系人通常是指与失踪老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比如老人的配偶、子女等。 若失踪人员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其家属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从法院宣告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同时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在实际操作中,家属需要及时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报备老人失踪的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等。这样能确保养老金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也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