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起诉的情况下手机怎么处理?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被公安调查,手机也被扣押了。现在公安决定不起诉我了,但手机还在他们那里。我想知道在这种公安不起诉的情况下,我的手机会怎么处理,是直接还给我,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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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决定不起诉的情况下,对于被扣押手机的处理,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关于被扣押物品的处理,该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接下来分情况看手机的处理方式。如果手机与案件无关,也就是说手机不是犯罪工具,也没有存储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等,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在决定不起诉后的三日以内将手机退还给当事人。因为这部分物品不涉及案件的侦查、审理等程序,没有继续扣押的必要。 如果手机是犯罪工具,比如通过手机实施诈骗、传播违法信息等,即便公安决定不起诉,该手机也可能会被依法没收。这是因为犯罪工具在法律上是需要进行相应处理的,以防止其再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手机中存储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在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公安机关可能会对手机中的证据进行提取和固定等操作,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退还手机。如果证据提取后不影响手机的正常使用且与案件后续处理无关联,一般也会退还;但如果手机本身作为证据需要长期保存等,可能就不会马上退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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