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后个别清偿怎么处理比较好?

我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了,最近有个之前的债权人找到我,要求我们先把欠他的钱还了。我知道破产后有个别清偿的规定,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好,怕处理不当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下破产后个别清偿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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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个别清偿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个别清偿指的是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对个别债权人进行的债务清偿行为。这样做可能会破坏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受偿原则,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企业已经出现了资不抵债等破产原因,却还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这种清偿行为大概率会被撤销。 若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发现有不当的个别清偿情况,需要及时请求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将已清偿的财产追回,纳入债务人财产,以保障所有债权人能够公平受偿。对于在破产程序中确实需要进行的个别清偿,比如为了维持企业的基本运营而支付的水电费、员工工资等,这类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一般是被允许的。 企业破产时如果遇到个别清偿的问题,债务人、债权人以及管理人都应当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处理,确保破产程序的公平、公正进行,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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