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面临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有一套共同购买的房子,还有一些存款和股票。我不知道这些财产在法律上是怎么划分的,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特殊情况呢?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分割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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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关键概念,即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不会因为性别而有所不同。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一家店铺,离婚时对于店铺的收益和资产,双方都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也很重要。如果离婚后有子女需要抚养,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时,考虑到女方在婚姻中可能面临的一些特殊情况,也会给予适当照顾。例如,女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和子女抚养责任,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多分。 还有一个原则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财产时,会尽量不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比如,对于生产设备,如果一方更有能力和条件继续使用该设备进行生产经营,那么该设备可能会分给这一方,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财产分割会有所不同。比如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也会在财产分割中有所体现。总之,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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