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没成功该怎么处理?


在法律诉讼中,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当诉前保全没成功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 首先,需要了解诉前保全没成功的原因。常见的原因可能有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要求、申请的财产信息不明确、不满足情况紧急等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如果是因为担保问题导致没成功,比如担保财产的价值不足或者担保形式不被认可等。此时,你可以按照法院的要求重新提供符合规定的担保。法院要求提供担保,是为了在保全错误时能够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所以,你要积极准备合法有效的担保财产,再次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 要是因为申请的财产信息不明确,例如只知道大概的财产范围,但具体的财产数额、存放地点等不清楚。那么你需要进一步收集准确的财产信息。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获取,比如向相关金融机构查询存款信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房产信息等。在掌握了明确的财产信息后,重新提交诉前保全申请。 若不满足情况紧急的条件,也就是说你所面临的情况并没有达到不立即保全就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程度。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直接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再申请诉讼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样也能起到保护自己权益的作用。 另外,如果对法院驳回诉前保全申请的裁定不服,你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复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你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说明理由,申请重新审查该裁定。 总之,诉前保全没成功时,要先明确原因,然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