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抗诉程序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刑事案件抗诉程序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抗诉分为两种类型,即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二审抗诉是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的;再审抗诉则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的。 对于二审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具体程序是,地方各级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法院应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这里的抗诉期限,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一级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 再审抗诉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在提出再审抗诉时,检察院要制作抗诉书,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再审。 无论是哪种抗诉,检察院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要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得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只有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才会提出抗诉。而且,检察院在抗诉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抗诉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总之,刑事案件抗诉程序是一个严谨且有严格规定的法律程序,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