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处理财产分割?
我刚离婚,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不太清楚。不知道哪些财产该怎么分,是按照什么原则和方法来处理的。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离婚后财产分割具体该怎么做。
展开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一般来说,像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适的安排。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会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因为抚养子女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会适当倾向女方,考虑到在婚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还会照顾无过错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对无过错方予以照顾。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律也有相应规定。例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