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有要怎么办理?


房产共有指的是两个或以上的个人或单位对同一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在我国,办理房产共有一般有两种情形,分别是在购房时直接办理共有和在已有房产上添加共有人。 如果是在购房时直接办理共有,流程相对简单。首先,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所有共有人都要作为买受人在合同上签字。这是因为购房合同是确定房屋购买主体的重要文件,所有共有人的名字都体现在合同中,才能从源头上确定房屋的共有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购房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保障了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各方权益。 之后,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房产登记部门会根据这些材料,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所有共有人名下,颁发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是共有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如果是在已有房产上添加共有人,情况会复杂一些。一般来说,需要先确定该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如果存在这些情况,需要先解决相关问题后才能办理添加共有人的手续。 办理时,房产的原产权人和拟添加的共有人需要共同到房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双方需要签订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具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果是赠与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签订赠与合同后,还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办理公证后,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公证书(或买卖合同)等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会重新颁发房屋共有权证,确定新的产权共有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