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决书没写扣押东西怎么处理?

我涉及一个案子,法院判决书下来了,但是里面没写之前扣押我的东西该怎么处理。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这些被扣押的东西是会还给我,还是会被怎么处理。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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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扣押物品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实践中,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它明确了案件的裁判结果。当判决书没有写明对扣押物品的处理方式时,我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寻找解决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采取的保全措施涉及的财物,当案件审结后,如果不需要再进行处置,也应当返还给相关当事人。 在判决书未明确扣押物品处理方式时,当事人可以首先与作出扣押决定的司法机关进行沟通。比如,若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是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实施的扣押,当事人可以联系这些机关,询问扣押物品的处理意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物品与案件无关或者案件已审结无需继续扣押的情况。 如果与司法机关沟通后未能得到合理解决,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合法的申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该司法机关的上级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扣押物品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针对行政机关的扣押行为)或者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相关诉求,请求法院对扣押物品的处理作出明确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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