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国有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国有股权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行为。办理国有股权转让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和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内部决策阶段。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转让国有股权时,应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则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企业内部对于股权转让达成共识,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企业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需要遵循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 接着是清产核资与审计。转让方应当组织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清产核资是为了准确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审计则是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这一程序,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然后是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这一步对于合理确定国有股权的价值至关重要,防止国有资产被低价转让。相关法律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 之后是信息披露与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受让方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这一过程体现了国有股权转让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吸引更多的潜在受让方参与。 最后是签订转让合同与产权登记。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只有一个受让方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这些交易方式和合同签订等事项都有明确的规定。 办理国有股权转让需要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有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