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该怎么处理,如何进行维权?


商标侵权指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注册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当遇到商标侵权时,首先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处理。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商标侵权引起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程序简单,能够较快解决问题,还可以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比如,双方可以就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方面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如果协商不成,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是一种常见的途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则需要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此外,商标注册人还可以通过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证据包括侵权商品、销售发票、宣传资料等。这些证据在协商、投诉或诉讼过程中都起着关键作用。 总之,商标侵权处理和维权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商标注册人要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