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该怎么处理?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遭遇商标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当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后,被侵权人可以主动与侵权人取得联系,告知其侵权事实,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较为灵活、便捷,能够避免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同时也能节省时间和成本。例如,甲发现乙的产品使用了和自己相似的商标,甲可以先友好地与乙沟通,说明自己商标的情况以及乙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看是否能达成和解。 如果协商不成,被侵权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另外,被侵权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被侵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总之,处理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企业和个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应该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注册商标,避免自己的商标被他人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