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


出了交通事故后,以下是详细且正确的处理步骤: 第一步,确保安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要任务是保证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合适的距离放置三角警示标志。比如在城市道路上,一般要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放置;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以外放置。这样做是为了提醒后方车辆注意避让,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如果有人受伤,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这一要求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该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二步,报警与通知保险公司。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准确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等信息。同时,也要尽快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向其报案并说明事故的大致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另外,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是获得保险理赔的重要前提。 第三步,保护现场。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不要随意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和相关物品,以便交警能够准确勘察现场,确定事故责任。如果因抢救伤员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车辆,应当标记好车辆的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第四步,收集证据。可以使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拍摄内容包括事故车辆的位置、碰撞部位、刹车痕迹、交通信号灯状态、周围环境等。同时,记录对方车辆的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保险信息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事故处理和理赔过程中都非常重要。 第五步,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等工作,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事故经过,配合交警的调查。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派人到现场进行勘查定损,当事人要积极协助,提供相关资料。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事实。 第六步,协商或诉讼解决赔偿问题。如果事故责任明确,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