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有孩子的婚姻该怎么处理?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了,还有了孩子。现在我们之间出现了一些问题,不知道这种没领证有孩子的情况,孩子的抚养、财产等方面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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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没领证就共同生活并育有孩子,这种关系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而是被叫做同居关系。虽然这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对于孩子相关权益以及可能涉及的财产问题,仍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 首先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没领证所生的孩子和领了证生育的孩子在法律地位上是一样的。对于抚养权的归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比如,如果孩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且母亲有稳定的收入和居住环境,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关于抚养费方面,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财产处理上,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在分割财产时,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例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在分割时会考虑各自的出资比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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