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钱不还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担保借钱不还的情况时,我们要分不同方面来处理。首先,要清楚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只有在债务人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法偿还债务时,保证人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债权人需要先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并且经过强制执行程序后,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此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遇到担保借钱不还的情况,保证人要先明确自己的保证方式,再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或者情况复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