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票未做抵扣该如何处理?

我拿到了一张专用发票,由于一些原因一直没做抵扣,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问下专票没做抵扣的话,是有时间限制吗,具体要怎么操作处理,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和后果呢?
展开 view-more
  • #专票抵扣
  • #发票处理
  • #税务规定
  • #未抵扣发票
  • #增值税专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未抵扣的专用发票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首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很重要的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这意味着,现在取得的专票在时间上没有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抵扣的限制。 如果专票未做抵扣,企业要查明未抵扣的原因。常见原因可能包括疏忽遗忘、发票丢失、发票开具不规范等。如果是疏忽遗忘,企业只需在发现后,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对该发票进行勾选确认,然后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该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入相应的抵扣栏次即可。 要是发票丢失导致未抵扣,应分情况处理。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仅丢失抵扣联,可使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 若发票开具不规范造成未抵扣,比如发票上的信息有误,企业应及时联系销售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销售方需要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企业取得重新开具的发票后,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抵扣。 企业还要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对于未抵扣的专票,应将对应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待实际抵扣时,再从该科目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企业要保存好相关的发票和抵扣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检查。未按规定保存或管理发票,可能会面临税务处罚。如果因为未抵扣专票涉及到税务风险,企业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主动说明情况,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纠纷和罚款。总之,企业在处理未抵扣专票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