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理?
我开车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碰撞,当时有点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后来才反应过来我这算肇事逃逸了,可我也是受害方啊。现在特别担心会有什么后果,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受害方肇事逃逸是怎么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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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受害方肇事逃逸的处理方式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逃避法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为受害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即使是受害方,如果肇事逃逸,只要不构成犯罪,会面临罚款,还可能被并处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 而如果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并没有区分受害方还是肇事方,只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就会按照相应的刑罚来处罚。 所以,不管是不是受害方,发生交通事故后都不应该逃逸,而应积极配合处理事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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