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打错款要求退回该怎么处理?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财务,前段时间给供应商打款时,不小心把钱打到了另一家单位账户。现在我们单位联系对方要求退款,对方却态度模糊,也没明确说退还是不退。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有哪些途径能让对方把钱退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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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打错款要求退回时,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不当得利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得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就有义务把获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当单位打错款,收款方构成不当得利,打款单位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该款项。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打款单位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首先,积极与收款单位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对方打款错误的事实,并要求对方及时返还。在沟通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便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 若协商不成,打款单位可以向收款单位发送书面的催款函。催款函中要详细说明打款错误的情况,包括打款时间、金额、错误原因等,并限定对方返还的时间。同时,要通过邮政快递等可查询的方式寄送催款函,保留好快递单号等凭证。 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打款单位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前,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比如打款记录、与收款单位的沟通记录、催款函等。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判决收款单位返还不当得利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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