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该如何追究责任和进行赔偿?
我和人起了冲突,不小心把对方打成了轻微伤,现在对方要求追究我的责任并进行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要承担什么责任,该怎么赔偿。想了解下法律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在责任追究和赔偿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法律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需要从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两个方面来考虑责任追究与赔偿问题。 首先说行政责任。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的违法情节,对加害方进行治安处罚,比如拘留、罚款等。 接着是民事赔偿责任。加害方需要对受害方因受伤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来说,医疗费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双方可以先就赔偿事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