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逃逸?


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准确认定这一行为对于维护受害者权益、保障交通安全至关重要。以下为你详细解释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逃逸。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逃逸。简单来说,它指的是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逃避法律追究”和“逃离现场”这两个要素。 在认定是否属于逃逸时,会考虑以下几种情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比如,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却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这显然是典型的逃逸行为。就像张三开车撞了李四的车,张三心里害怕担责,一脚油门就跑了,这就符合这种情况。 再者,当事人自认无责任而驶离现场,或者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例如王五和赵六发生碰撞,王五觉得自己没责任就直接走了,但实际上他可能存在一定过错,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此外,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或者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信息后离开医院,也属于逃逸的表现。比如孙七把受伤的周八送到医院,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就走了,还没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这就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还有,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应知道发生了事故,以及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赔偿费用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现场等情况,都有可能被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逃逸。 要判断是否构成道路交通事故逃逸,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关键看当事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以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等行为。如果你遇到类似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