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以及如何适用法律?


在实际的劳动就业过程中,并非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就涉及到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简单来说,事实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报酬等。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一些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工作证等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法律适用方面,一旦事实劳动关系被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享有和承担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在工伤认定、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方面,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也同样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没有书面合同的形式,但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