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犯罪如何认定?


计算机网络犯罪指的是借助计算机技术,在网络环境里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的手段和方式多样,涉及多个领域,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其认定方法。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计算机网络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能是单位。个人实施犯罪通常是为了谋取私利、满足好奇心或者出于报复心理等;而单位犯罪往往是为了单位的利益,比如获取商业机密、进行非法竞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单位犯罪有明确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其次,主观方面,犯罪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例如,黑客故意攻击他人计算机系统,窃取重要信息,就属于故意犯罪。而过失犯罪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比如,网络管理员因疏忽未及时更新安全补丁,导致系统被攻击,造成一定损失,就可能构成过失犯罪。 再者,犯罪客体,计算机网络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秩序,也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公民的人身权利等。例如,网络诈骗犯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还破坏了网络交易的正常秩序;网络诽谤犯罪则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计算机网络管理法规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数据和应用程序、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计算机网络犯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的因素。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定罪量刑。同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犯罪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以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