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隐名合伙如何认定?

我和朋友合作做生意,我出资金但不参与经营管理,朋友负责日常事务,盈利按比例分配。我们没签正式协议,只有口头约定。我担心这样的合作是否算隐名合伙,想问下隐名合伙是怎么认定的,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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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名合伙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营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下面从几个方面介绍隐名合伙的认定: 主体方面,隐名合伙一般由隐名合伙人与出名营业人组成。隐名合伙人就是出钱但不露面参与经营的人,出名营业人则是负责具体经营事务的人。在实际认定时,双方都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未成年人如果参与隐名合伙,可能因为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合伙关系的效力存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出资情况也是认定的重要依据。隐名合伙人需要向出名营业人出资,出资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比如,甲以自己的专利技术作为出资与乙形成隐名合伙关系。并且,出资应当是真实有效的,不能是虚假出资。 在经营管理上,隐名合伙人原则上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而由出名营业人负责日常的经营活动。隐名合伙人若偶尔提供一些建议,一般不被认定为参与经营管理。但如果隐名合伙人过度参与经营决策,可能就不符合隐名合伙的特征了。 关于利益分配与风险承担,隐名合伙人按照约定分享合伙的盈利,但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合伙出现亏损,隐名合伙人最多损失自己的出资部分。例如,丙作为隐名合伙人出资 10 万元,当合伙亏损 20 万元时,丙最多承担 10 万元的损失。而出名营业人则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对于像你这种没有签订正式协议,只有口头约定的情况,认定隐名合伙会相对复杂。虽然《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的效力,但在实际中,口头约定往往难以举证。你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来证明你出资以及盈利分配等情况,以支持隐名合伙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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