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当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法律对赔偿范围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些费用是在受害人受伤后,为了治疗伤病和恢复健康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后接受医学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都包含在内。比如,小李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去医院拍X光、做CT,医生开的各种药品,这些花费都属于医疗费的范畴。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来说,如果受害人需要请护工来照顾日常生活,护工的费用就是护理费。护理费的计算通常会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比如,受害人去医院看病乘坐出租车的费用,或者转院时乘坐救护车的费用等。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在确定营养费时,通常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一般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其次,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残疾赔偿金则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残疾赔偿金会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后,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综上所述,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多方面的,法律旨在通过这些赔偿规定,尽可能弥补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遭受的损失,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