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管制能开具无犯罪证明吗?


在探讨有过管制是否可以开具无犯罪证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管制。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方法,它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管制是五种主刑之一,这意味着被判处管制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被法院定罪处罚。 接下来,我们看看无犯罪证明的含义。无犯罪证明,就是证明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犯罪记录的文件。通常用于入职、出国、升学等情况,由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信息出具。 依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由于管制是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就意味着有犯罪记录。所以,一般情况下,有过管制的人是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的。因为无犯罪证明的核心就是证明当事人没有犯罪记录,而被判处管制属于有犯罪记录的情况。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符合封存条件且记录已被封存,在某些查询中可能视为无犯罪记录,但这并不等同于真正意义上没有犯罪记录,只是限制了查询和使用。 综上所述,有过管制通常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但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记录封存的情况存在一定特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