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可我俩都不想抚养孩子。我们都有自己的难处,经济压力大,工作又忙。但孩子总归要有个人照顾,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办。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这是一个比较棘手但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问题。首先,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不能因为父母离婚或者其他原因而免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说服教育双方主动履行抚养义务。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依法判决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父母应当积极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