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都不想要孩子该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时都不想要孩子这种情况,是不被法律允许的。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这意味着抚养孩子是父母必须承担的责任,不能逃避。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都不想要孩子,处理方式如下:如果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可能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因为要先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如果是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规定,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之后,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就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会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多种因素。 要是被指定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不是吃素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规定,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而且需要强调的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如果逃避抚养责任,严重的话可能构成遗弃,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离婚时不能都不管孩子,要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妥善解决抚养问题。 相关概念: 抚养义务:就是父母要照顾孩子的生活、提供教育、保护其安全等一系列责任。 遗弃:是指对需要抚养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 强制措施:法院为了保证判决能执行,对不履行义务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比如罚款、拘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