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怎样认定为诈骗罪?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怀疑他一开始借钱就是打着诈骗的主意,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外债要符合什么条件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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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认定外债构成诈骗罪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外债诈骗的认定,关键在于判断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作为参考:一是借款人在借款时就使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比如,编造虚假的借款用途,明明是拿去赌博,却谎称用于生意周转;或者隐瞒自己根本没有还款能力的事实,骗取他人借款。二是借款人在取得借款后,有逃避还款义务的行为。例如,拿到钱后就消失不见,或者故意转移财产,使债权人无法追讨债务。三是从借款后的资金使用情况来看,如果借款人将借款用于挥霍、违法活动等非正当途径,而不是用于约定的用途,也可以作为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依据。 不过,在实际判断时,不能仅仅依据某一个因素就认定构成诈骗罪。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各种证据来进行判断。而且,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等标准的界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如果遇到疑似外债诈骗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的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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