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怎样构成诈骗?
我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他一直拖着不还。我怀疑他从一开始就是想骗我的钱,而不是真的有困难才借。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欠钱不还的情况怎样才会构成诈骗呢?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来证明他是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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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欠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诈骗。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让别人产生错误的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把财物交给骗子。 在借贷关系里,如果满足下面这些条件,欠钱不还就可能构成诈骗。第一个是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这意味着在借钱的时候,借款人压根就没打算还钱,比如他借钱时就已经欠下巨额债务,没有偿还能力,还编造各种理由借钱。第二个是使用了欺骗手段。比如编造虚假的借款用途,像说借钱是用于做生意,但实际上却拿去赌博;或者隐瞒自己的真实财务状况,让出借人误以为他有还款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要证明对方是诈骗,出借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里面能体现出对方借钱时说的话是虚假的;转账记录,用来证明借出去了多少钱;还有证人证言,如果当时有其他人知道情况,他们的证言也能作为证据。总之,只有同时具备主观故意和欺骗手段,欠钱不还才可能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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