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诈骗式借贷?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当时说得好好的会按时还,可现在到期了却消失不见,我怀疑自己遭遇了诈骗式借贷。我想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认定这种情况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诈骗式借贷呢?
展开


诈骗式借贷,简单来说,就是借款人通过欺骗的手段向他人借钱,并且根本没打算还钱。在法律认定上,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从主观方面来看,借款人要有非法占有借款的故意。这意味着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心里就没想着要把钱还给出借人。比如,借款人虚构自己的还款能力,明明没有稳定收入或者大量负债,却跟出借人说自己有高收入工作或者有很多资产可以保证还款,以此来骗取借款,这就体现出其非法占有的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这里的诈骗行为就包含了诈骗式借贷这种情况,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故意是构成犯罪的重要要件。 从客观行为方面,借款人通常会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出借人,像谎称自己有一个很赚钱的项目,需要借款投资,等赚了钱就翻倍还钱,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个项目。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诉出借人真实情况,比如借款人已经身负巨额债务,资金链即将断裂,却不跟出借人说,仍然去借款。 此外,判断是否为诈骗式借贷还要看借款后的行为。如果借款人拿到钱后,不是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而是肆意挥霍、用于违法活动或者直接逃匿,这也能反映出其诈骗的意图。例如,借款人拿到钱后去赌博输光了,或者直接换了联系方式消失不见,这些行为都表明其没有还款的意愿和打算。总之,认定诈骗式借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结合具体情况,全面分析各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