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该如何认定?


在法律领域,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一个具有特殊性质的法律概念。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其认定问题。 首先,要理解离婚协议的性质。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一种兼具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复合协议。而其中的赠与条款,是夫妻双方基于离婚这一目的,对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作出的处分安排。 与普通赠与合同不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通常与离婚这一身份行为紧密相连。普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一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其目的往往包含了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等多方面的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精神,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认定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目的的关联性。该赠与条款是否是为了实现离婚、子女抚养等目的而设立。例如,夫妻双方为了保障离婚后子女的生活,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赠与与离婚及子女抚养目的密切相关。 二是协议的整体性。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赠与条款不能孤立看待。法院会审查整个离婚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背景,判断赠与条款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一方以赠与财产为条件换取另一方同意离婚,而在离婚后又反悔要求撤销赠与,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支持。 三是法律的特别规定。虽然《民法典》合同编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由于其与身份关系的紧密联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更加谨慎地对待撤销请求。如果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一般不允许随意撤销赠与。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普通赠与合同。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当事人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