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高铁见义勇为被判刑,该如何认定见义勇为?

我在高铁上看到有人见义勇为制止了一场冲突,结果最后听说这个见义勇为的人被判刑了。我特别不理解,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怎样才算见义勇为呢?这种在高铁上制止冲突的行为为啥还会被判刑,我很困惑,希望能了解认定见义勇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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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义勇为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见义勇为,通俗来讲,就是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在我国,虽然没有统一的国家级法律对见义勇为的认定作出明确规定,但很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例如《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认定见义勇为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行为的主动性。这意味着行为人是主动实施救助或制止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是被要求或者被命令去做的。比如在高铁上,看到有人正在实施盗窃行为,主动上前制止,这就是主动行为。 其次是行为的目的。行为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出于个人私利,那就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例如,为了获得报酬而去制止犯罪,就不符合见义勇为的目的要求。 再者是行为的危险性。见义勇为往往伴随着一定的危险,行为人需要不顾个人安危去实施行为。在高铁上制止冲突,可能会面临被伤害的风险,但行为人依然勇敢地去做了,这体现了行为的危险性。 最后是行为的时机。行为必须是在违法犯罪行为正在发生或者危险正在出现时实施的。如果犯罪行为已经结束,再去实施所谓的“制止”行为,可能就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了。 回到高铁见义勇为被判刑的情况,这可能是因为在实施见义勇为的过程中,行为人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即使是见义勇为,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总之,认定见义勇为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并且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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