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转为非吸数额该如何认定?
我之前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后来听说他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现在有人说我这笔借款要转为非吸数额,我不太懂这个。想知道这借款转为非吸数额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啊,我的钱会不会就这么没了,认定的标准和方法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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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简称“非吸”)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当涉及借款转为非吸数额的认定时,关键在于判断该借款是否符合非吸的构成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对于借款而言,如果出借人属于不特定对象,且借款人是通过公开宣传等途径向出借人借款,并承诺还本付息等回报,那么这笔借款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非吸数额。 具体来说,若借款人在借款时存在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行为,比如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借款信息,且不论出借人是通过何种渠道得知借款信息并出借资金,都可能纳入非吸数额的统计范围。同时,如果借款人承诺的回报超出了正常民间借贷的合理范畴,也会增加该借款被认定为非吸数额的可能性。 然而,如果借款是基于特定的人际关系,并非通过公开宣传方式获得,且借款的目的、用途和回报方式都符合正常民间借贷的特征,那么一般不会将其认定为非吸数额。比如,借款是在亲朋好友之间基于信任而发生,没有公开宣传,也没有承诺过高回报,这种情况下通常不属于非吸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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