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在离婚时,准确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至关重要,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两者的认定方式。 首先来看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开销,这些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用于投资生意,但该生意所得收益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接下来了解个人债务的认定。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像一方婚前所欠的个人贷款、信用卡欠款等,这些明显是个人在婚前的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还有婚后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由于这些行为并非为了家庭共同利益,所以也应认定为个人债务。此外,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也认定为个人债务。 总之,在离婚时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双方的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在债务认定上存在争议,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