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需要如何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确定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以及事故责任程度的重要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医疗事故鉴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另一种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里的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其次,关于鉴定的流程。申请:医患双方可以按照上述途径提出鉴定申请。受理:医学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并审核通过后,会受理该鉴定申请。通知:医学会受理后,会通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的材料,如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抽取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鉴定会:专家组会召开鉴定会,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和答辩,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讨论。出具鉴定结论:专家组根据讨论结果,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责任程度等。 法律依据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不同级别医学会的鉴定职责。这些法律条文为医疗事故鉴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