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司法如何鉴定?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是一项严谨且重要的法律程序,它能够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专业的依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对其做出了明确规定。 接下来是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第一步是提出鉴定申请。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鉴定,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步是受理与材料提交。负责鉴定的医学会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申请,并要求医患双方提交相关材料。患者需要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病历资料、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能反映诊疗过程和自身健康状况的材料;医疗机构则要提交病历资料原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书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第三步是抽取鉴定专家。医学会会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专家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第四步是进行鉴定。鉴定组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然后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 最后是出具鉴定书。鉴定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做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书会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内容。 在选择鉴定机构时,要注意其是否具备合法资质,一般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些医学会分为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总之,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医患双方都应按照规定积极配合,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公平、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