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破坏军人婚姻罪?
我朋友和一名军人的配偶走得很近,关系有点暧昧。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破坏军人婚姻罪,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怎么认定的,有哪些具体的标准和情形呢?
展开


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该罪的认定方法。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现役军人,指的是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军人。而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依法与现役军人已经结婚的人,不包括仅与现役军人有婚约关系的“未婚夫”或“未婚妻”。 认定破坏军人婚姻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不构成此罪。比如,甲与乙交往,乙并未告知甲自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甲完全不知情并与乙同居,那么甲不构成破坏军人婚姻罪。 二是从行为表现方面来看,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这里的“同居”,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它以两性关系为基础,同时还有经济上或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不同于一般的通奸行为。另一种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这里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的事实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强奸罪)。 总之,认定破坏军人婚姻罪,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具体行为表现,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