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如何认定?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单位行贿罪主体的认定。 首先,我们来看看单位行贿罪主体的范围。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这里的单位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也就是说,只要是依法成立,并且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单位,都有可能成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 认定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关键在于判断行贿行为是否体现单位意志。如果行贿行为是经过单位决策机构决定,或者由单位负责人决定实施的,并且是为了单位的利益,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单位行贿。例如,公司的董事会开会讨论决定,为了让公司能够拿到某个项目,向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这种行为就是体现了单位意志。 在判断是否体现单位意志时,还需要考虑行贿所得的利益归属。如果行贿所得的利益归属于单位,而不是个人,那么也支持认定为单位行贿。相反,如果行贿所得的利益被个人私吞,那么就可能构成个人行贿罪,而不是单位行贿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外,对于一些看似是单位行为,但实际上是个人为了谋取私利,盗用单位名义进行行贿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单位行贿罪。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准确判断行贿行为的主体和性质。比如,单位的某个员工为了自己能升职,擅自以单位名义行贿,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单位行贿。 总之,认定单位行贿罪的主体需要从行贿行为是否体现单位意志、行贿所得利益归属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同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