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典型案例,那么如何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呢?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一种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如何认定该罪名。 首先,我们要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对于“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指一些不法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隐匿财产,或者直接逃跑躲藏等方式,让劳动者无法找到他们索要工资。例如,老板把公司账户里的钱全部转到自己私人的海外账户,然后关闭公司并消失不见,这种行为就符合该情形。 “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强调的是行为人实际上具备支付工资的经济能力,但却故意不支付。比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员工工资,却以各种借口拖欠工资。 “数额较大”也是认定该罪的重要条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不过,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因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有所差异。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里的政府有关部门通常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当劳动者向这些部门反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后,相关部门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不支付,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该罪名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支付能力的判断、是否存在合理的抗辩理由等。如果行为人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等合理原因导致暂时无法支付工资,并且积极与劳动者协商解决方案,一般不会轻易认定为犯罪。 总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事实。劳动者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