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房屋遗产应该如何分割?


在我国,父母财产的继承和房屋遗产的分割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财产继承的基本概念。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遗嘱,将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其相应的法律要求和生效条件。 接下来我们说说房屋遗产的分割。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遗产,在分割时需要考虑到其实际使用情况和市场价值等因素。分割房屋遗产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实物分割,当房屋是可分物,并且各继承人都愿意取得房屋实物时,可以根据各继承人应得的份额,对房屋进行实际分割,使各继承人取得其应得部分的房屋。二是变价分割,如果继承人都不愿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者房屋不适合进行实物分割,可以将房屋出售,然后按照各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分配房屋变价款。三是作价补偿,由房屋的某一继承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由该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对其他继承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在进行房屋遗产分割时,应当遵循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同时,各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