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怎样才能使公证赠与合同无效?


在探讨赠与人如何使公证赠与合同无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证赠与合同。公证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和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后,到公证机构对合同进行公证,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种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其效力是比较高的,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就说明,通常情况下,公证赠与合同一旦签订,赠与人不能像普通赠与合同那样在财产权利转移前随意撤销。 不过,法律也并非没有给赠与人留下使合同无效的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赠与人在签订公证赠与合同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当时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这份合同是无效的。 还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公证赠与合同并非出于真实意愿,而是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虚假赠与,那么该合同同样无效。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要是公证赠与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例如赠与财产是用于非法活动,那么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里虽然说的是撤销权,但在某些情况下,也能达到类似使合同不再履行的效果。 所以,赠与人若想使公证赠与合同无效,需要从自身签订合同时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受赠人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等方面去寻找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