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要怎样进行调查取证呢?


单位行贿罪的调查取证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由特定主体运用合法手段收集各类证据,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调查取证主体。在刑事诉讼中,主要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负责调查取证。其中,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会通过各种侦查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诉机关,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补充侦查。 其次,关于证据的收集类型: - 基础性证据:要搜集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比如单位的财务账目、资金往来记录等,以确定行贿行为是否实际发生。 - 谋取利益证据:收集受贿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相关证据。例如,在一些工程项目中,受贿人是否违规为行贿单位在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方面提供便利,使得行贿单位获取了不正当的利益。这是证明受贿犯罪的前提条件。 - 受贿证据:着重收集受贿人收受了行贿人贿赂的直接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收受的贵重物品清单、证人关于行贿受贿过程的证言等。这是证实受贿犯罪的基础条件。 - 伪装证据:还需要注意收集受贿人制造假象、试图掩盖受贿行为的证据,撕破其合法伪装,揭示其受贿的主观故意。例如,受贿人可能会编造一些虚假的业务往来、合作协议等,来掩饰其受贿的真实目的。 最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同时,他们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例如,在调查单位行贿案件时,可以向银行查询行贿单位和受贿人的资金流水情况,向相关证人了解行贿受贿的具体细节等。 总之,单位行贿罪的调查取证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