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如何判断罪与非罪?


合同欺诈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通过欺骗手段使对方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然而,合同欺诈并不一定都构成犯罪,需要区分罪与非罪。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普通合同欺诈。普通合同欺诈属于民事行为,通常是一方为了谋取利益,在合同的订立或履行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而签订合同。比如,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夸大产品性能,但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受欺诈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并要求欺诈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而合同诈骗罪则是一种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并且实施了诈骗行为,骗取的财物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 判断合同欺诈是罪还是非罪,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观目的,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而普通合同欺诈只是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但不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二是欺诈的程度和手段,合同诈骗罪的欺诈手段通常更为恶劣,如使用虚构事实、伪造证件等严重的欺骗行为;而普通合同欺诈可能只是在一些细节上进行夸大或隐瞒。三是财物的处理方式,如果行为人在取得对方财物后,将其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一般属于普通合同欺诈;如果行为人将财物用于挥霍、转移或者逃匿,那么很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如果认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只是普通的合同欺诈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总之,准确区分合同欺诈的罪与非罪,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