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庭财产如何判定?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现在对家庭财产的分割很迷茫。我们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我不知道这些财产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定归属,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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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时家庭财产的判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两个重要的概念,即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进行财产判定时,对于夫妻个人财产,一般是归各自所有的。也就是说,谁的个人财产就还是谁的,不会因为离婚而进行分割。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通常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就可以了。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些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此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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