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


制造伪劣产品罪,简单来说,就是生产者故意制造质量不好、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并且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名。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说说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此罪。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生产者明明知道自己制造的是伪劣产品,还继续去生产。比如,某工厂老板知道原材料质量很差,做出来的产品肯定不符合标准,但为了降低成本、多赚钱,还是用这些原材料生产产品,这就体现了主观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其次,客观上要有制造伪劣产品的行为。所谓伪劣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包括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情况。比如,在大米中掺入沙子增重,这就是掺杂行为;用普通钢材冒充优质钢材出售,属于以次充好。 再者,要达到一定的销售金额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销售金额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的重要依据。 另外,如果伪劣产品还没有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了《刑法》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也可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比如,某工厂生产了大量伪劣产品,还没来得及卖出去,但这些产品的货值金额达到了十五万元以上,就可能按未遂来处理。 最后,还要看是否对社会和消费者造成了危害。如果制造的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或者财产造成了损害,那么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就更大。比如,制造的伪劣药品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这就明显对社会和消费者造成了危害。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需要综合考虑主观故意、客观行为、销售金额、货值金额以及危害后果等多个方面。如果发现可能涉及制造伪劣产品罪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