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银行十八万判两年是怎么判的?
我朋友因为诈骗银行十八万被抓了,听说可能判两年。我不太明白,诈骗金额这么大怎么才判两年呢?这中间的量刑依据是什么,法院是怎么做出这样的判决的,我想弄清楚背后的法律逻辑。
展开


在我国,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诈骗银行十八万属于诈骗公私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有不同标准,但一般来说,十八万通常会认定为数额巨大,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最终判刑两年可能存在多种原因。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一些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再比如立功表现,如果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取得银行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被法院考虑。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全案的各种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所以,诈骗银行十八万最终判两年,应该是综合考虑了上述多种从轻、减轻处罚的因素后做出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