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是否构成诈骗该怎么判?
我遇到了一件事,有人找我借钱,承诺很快归还,还给出了挺诱人的利息。可到了还钱时间,这人就消失了,联系不上。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遭遇了诈骗,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判定是否构成诈骗是怎么判的,依据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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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是否构成诈骗以及如何量刑,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得先了解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的手段,让他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上看,主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比如说,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就是想把别人的钱据为己有。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隐瞒真相则是把真实情况藏起来不说。比如,骗子编造自己生病急需钱治疗的谎言来借钱,实际上根本没这回事,这就是虚构事实。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来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以及量刑。比如,诈骗的手段是否恶劣、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发现可能存在诈骗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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